法官上门 解决“家门口”的纠纷
2024-01-11 15:57: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蒋文娟 | 作者:唐柳 | 点击量:770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柳)对于越发频繁的邻里矛盾,人民法院要做到纠纷实质性化解,也要保证案件处理的效果。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的理念,通过上门调解一起邻里间的排除妨害纠纷,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维护了邻里间的和谐关系。
原告与被告系同栋楼上下层的邻居,原告住被告的楼上,因被告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原告走廊下方的墙壁上,原告认为被告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放的废气影响其生活,由此双方之间产生矛盾。经双方多次协调无果后,原告诉至慈利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移除空调外机,排除妨害。
慈利县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系邻里间纠纷,双方均带有一定怒气,判决不能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而且空调外机排放的废气是否真正影响到原告需要实地勘察,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在开庭前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现场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先用语言劝说,缓和了双方的矛盾,随即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出最佳方案:将悬挂在楼栋外墙上的原告的空调外机向右移动一点,再将被告空调外机移动到与原告的空调外机并列的位置。同时,承办法官帮助双方联系了空调工人,由被告租赁了脚手架,迅速将方案执行到位,完成了空调外机的移放,从根本上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后原告以“庭外和解并履行完毕”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次案件,慈利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能动司法、坚持“小事不小”的司法理念,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主动前往现场一次性完成“勘察+调解”的工作,高效地实质性化解邻里纠纷,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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